兜底民生保障更有幸福味******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光明日报记者 孟歆迪
“前段时间院里的老人们来这儿采摘棉花,大伙儿都可高兴了。”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记忆家园”认知症小单元照护区负责人凌莹告诉记者,为了满足老人户外活动需求,福利院专门开辟了一片“乐活农场”,老人家可以采摘、溜达、晒太阳。“新鲜的空气总会让人充满精气神。”
一走进“记忆家园”,就看到东玉线的公交车站牌、中山中路的指路牌、庙前街的路牌……时光仿佛回到20世纪的上海松江老街。
走上二楼,钢琴、沙发的配置,像是温馨的居家客厅。三楼以仿实景公园为主题,枝藤蔓延。考虑到认知症老人的生活能力和心理变化,“记忆家园”以延续老人愉悦生活能力为目标,通过支持性空间设计,重新唤起他们对过去的记忆和对生活的热情。
唐婆婆是2021年12月进入“记忆家园”的,刚开始她的情绪一直不稳定,有时会突然大叫,多数时候很消沉,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比较抗拒。凌莹和同事想尽办法,从老人的家庭、经历、兴趣爱好着手。打开“一人一档”记录簿,唐婆婆的生活习惯详细记录在簿。凌莹时常蹲在唐婆婆面前,“婆婆,有什么需要跟我说”,“婆婆,现在我们要带您去做手工哦”。一年过去,唐婆婆虽然看不清凌莹的脸,却能认出姑娘标志性的齐刘海,握住她的手说,“你又来啦!”
在去往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的路上,就听司机师傅说,那里可以看到附近游乐园燃放的烟花,有时候会在烟花绽放时关灯,让休养员们可以更好地观赏。记者追问,什么是休养员?师傅说,“休养员就是长期在这儿休养身心的精神障碍患者”。
在中心,生活着数百位慢性精神障碍患者,他们被称呼为“休养员”。“我们平等对待每一位休养员,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恢复健康,让他们享受更多美好和精彩!”中心副院长徐敏说,“我们希望休养员生活充实,更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价值,体悟生命的意义。”
最近,中心还有一个新计划!“增进人民福祉,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们又推出了‘幸福里心灵疗愈中心’,打算将休养员的住院空间建设成一个富有上海传统文化味道的社区,通过开放自主的环境体验,进行生活模拟,不仅帮助休养员们恢复社会功能,更尝试满足他们内心对于美好生活的期许。”徐敏表示,中心将在做好精神科传统诊疗服务的基础上,坚持“全人服务”理念,尊重人的价值,融入上海里弄文化元素,在实地场所开辟心灵疗愈、职业康复、生活模拟三大功能区九个功能板块,休养员可选择进入不同区域模拟社会生活,在轻松闲适的环境中,自主开展康复治疗。“我们不光传递关爱,更尊重每一个个体。”徐敏说。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和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都在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代管的10家市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之中。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系统各单位肩负着服务4000多名孤残儿童、困境儿童、老年人、慢性精神障碍患者、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重要职责。
“回看过去数十年,一切在快速发展变化当中,从保障吃饱穿暖,到改善院舍设施环境、提升生活质量、提供更多暖心举措……可以说是这个社会发展进步的缩影。党的二十大给了我们很大的鼓舞,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把服务对象的关键小事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大事,将探索打通困难堵点,加强人文关怀,创新实践发展。”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朱海燕说。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09日 07版)
浙江两会即将开幕 将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草案******
发布会现场。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张煜欢)9日,浙江官方在杭州举行2023年浙江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2日至16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5日召开。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有14项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选举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浙江省政府省长、副省长,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链条上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浙江经济的特色和活力。如何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章军介绍,浙江作为中小微企业大省,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调整对象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上述条例实施以来,其在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有所加大。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我省‘两个先行’目标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李章军说。
在2020年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浙江制定《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上述草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为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凝聚浙江全省上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将上述草案提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