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①短期对策与长效措施并举 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
作者:郭君平、刘合光、曲颂,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要继续压紧压实责任,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这一重要论述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精神的深化细化和实化,明确了未来区域性防贫战略应以脱贫不稳定村(乡)、边缘易致贫村(乡)为基本瞄准单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底线任务,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则是底线的底线,必须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
整村整乡返贫,顾名思义,是指某一建制村或乡镇区域内同时出现较大数量的返贫人口;相较因变故或生计挫折所致的偶发性、零散型个体返贫现象,整村整乡返贫是外部风险冲击与群体贫困脆弱性共同作用的结果,兼具短期集中爆发、局部密集返贫、传染效应以及链式反应等多重特征,其发生机理与社会影响更为复杂,亟须引起各界更多关注和重视。
当前,受国际形势变化、新冠疫情反复、极端天气冲击、地质灾害多发以及政策缺位或退出失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较大挑战。例如,部分地区出现农畜牧产品严重滞销、卖难问题,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的经营性收入大幅减少;部分地区外出务工渠道受阻,灵活就业岗位供应不足,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被迫返乡)的工资性收入断崖式下降;部分地区为防控疫情实施了不同程度的交通管控,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的生产资料难以得到及时补充(经营成本上涨);部分地区遭受多种自然灾害,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因灾返贫”等,不一而足。
那么,如何防止整村整乡返贫?这既需要短期采取保障性防范性对策,也需要长期采取长效性发展性行动。
从短期来看,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紧抓综合保障,兜底覆盖脱贫监测户的基本生计。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监测户,要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以及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农户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另一手紧抓防贫保险,及时化解脱贫监测户的生活生产风险。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脱贫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防贫保险立足“未贫先防”和“扶防结合”,通过“政保联办、群体参保、基金管理、阳光操作”的运作模式,以市场化机制筑牢返贫致贫“拦水坝”,可确保脱贫监测户的可支配收入相对稳定,从而有效解决边脱边返、边扶边增的“沙漏式”减贫困境。
从长期来看,应多管齐下,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强化产业帮扶。始终把乡村特色产业作为致富支柱,按照“因地制宜、依托资源、突出特色、连片开发”的要求,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业产业体系;同时,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产业奖补、技术指导、小额信贷、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脱贫监测户“嵌”入“产业链”,从而获得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瞄准返乡脱贫劳动力,强化就地就近就业帮扶。主要举措包括开发公益性岗位稳岗、支持农村创业增岗、推广以工代赈拓岗以及壮大县域经济扩岗。
三是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让成员公平共享更多红利。新型集体经济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优化农村分配秩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均有积极作用,未来可在明晰村集体内部成员权的基础上,以股权为纽带跨村建立集体经济联合社,探索集体经济多村联营制,以最大化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四是开展“志智双扶”,提升脱贫监测户自我发展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志”与“扶智”仍是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这既是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对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庄严承诺,更道出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所在。因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还应帮助脱贫监测户破除“等、靠、要”思想,不断增强“自我造血”机能。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之后,防范化解整村整乡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尤其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应聚焦政策衔接,千方百计为薄弱村(乡)脱贫监测户增收创造条件,优化整合各方资源,下足“聚力增长”功夫,做实精准帮扶文章,稳步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砥砺奋进。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AZD035)和北京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对外传播力提升研究”(20LLGLC066)的阶段性成果)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新时代十年我们党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十年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持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2022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国家统计局合作开展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7.4%的群众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卓有成效,比2012年提高了22.4%,99%的群众认为党中央正风肃纪反腐的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必须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我们党作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远大目标和历史使命,党的队伍的庞大规模和广泛分布,党面临的重大风险和严峻挑战,都要求必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只有整体地而不是局部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持久地而不是短暂地、高标准地而不是一般化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需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要构建到哪里,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要坚持对象上全覆盖,从严抓好领导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各级党组织建设,重点是抓好“关键少数”;要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坚持制度上全贯通,用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真正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只有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新征程上,我们不知还要爬多少坡、过多少坎、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克服多少艰难险阻。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我们就一定能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创造新的更大奇迹。(人民日报评论员)